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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围绕基层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所面对的冲突问题展开论述,以贵州省Y县合作社项目为切入点,探讨了基层政府在面临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冲突情境时,所遵循的特定的制度执行变迁与策略主义逻辑及其后果,探索了协调政策执行过程中冲突的可能性路径,以期增进对当前基层政府治理的新认识。在对贵州省Y县合作社项目考察的基础上,文章认为,作为地方产业项目的微观表现,合作社是政府、社会资金以及农民耕地进行融合、捆绑和转化而形成的项目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既是每一个基层政府在地方治理中所形成的典型治理经验,也是当前基层政府为追求财政收入最大化,获取转移支付补贴的行为逻辑体现。本研究通过分析贵州省Y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情形,以及基层政府在发展合作社过程中所面对的政策执行冲突现象,尝试提出制度执行变迁与策略主义的分析框架,从宏观层面上强调制度执行变迁对于基层政府执行行为的影响,也从微观层面上注意到了,基层政府行政行为在制度执行变迁过程中所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分解形态。文章结论认为Y县基层政府在压力型体制下,与中央的关系并非呈现出一种固定的类型化样态。由于国家治理结构日益复杂化,基层政府受到组织身份角色、价值观、意义给赋、行动态度和政策情境等多种方式影响,在面对不同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冲突时,采取不同的态度来“软化”或“抑制”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冲突现象。无论是在政策执行的初期或是中后期,基层政府在面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冲突时,其更倾向于采取“回应型策略”来帮助他们找到执行政策过程中自主性与回应性的平衡点。同时,本研究在梳理已有理论基础上,将冲突类型归纳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内部冲突、执行过程中的同位阶政策执行冲突和执行过程中的不同位阶政策执行冲突三大类。最后,本文指出,虽然基层政府可依据政策执行的效用或风险高低,采取控制与赋权的手段来“回应”国家政策,但是由于政府自身的控制权差异,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多重逻辑制度而存在碎片化的政策环境,导致政策执行的过程会存在冲突的可能。当基层政府陷入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冲突时,无论其选择何种回应型策略,都会妨碍其他行为规则对其行为合法性的支持,削弱基层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因而,构建有效的社会协调机制、增强政策执行的合法性与互惠性理念的强调对于协调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冲突是可选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