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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生活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由于地域、自身经济状况以及身份地位等的差别,使其内容各有特色。晋商作为清代重要的商帮,远贾他乡的特点造就了多样的婚姻形态,包括商商互婚、官商互婚以及特殊的婚姻形态,其中特殊的婚姻形态又分为冥婚、再婚、搭伙计、守空房、童养婚等,这些形态除了反映晋商内部独特的社会现象外,还反映了晋商经商不易、商妇守家之苦的精神压力。在山西不利的生活环境、“重农抑商”的束缚以及清律的限制下,晋商踏上了独自外出、谋求生路的路上,一走数年。就晋商的婚俗内容而言,其与山西整体婚俗差别不大,按照时间的顺序,可以分为婚前、婚时和婚后礼仪。从议婚到“往来如亲”,其仪式繁琐,讲究甚多。与传统婚姻的“六礼”相比,晋商的婚姻存在着“越礼逾制”、“以俗化礼”、“礼俗并行”等现象,另外婚俗的具体内容又因地而异,形式多样,但其婚俗皆反映了清代晋商重利、重婚、重财等特点。晋商之所以能取得辉煌的成功,除了其自身经营理念与方法外,还与晋商妇上孝翁姑、下抚子女,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脱不了关系。而部分成功的晋商却因长期孤身在外,精神得不到慰藉,而花天酒地、包养情妇。当然,并不是所有晋商都能取得成功,部分晋商经商失败后无颜归乡,便留在他乡,重新生活,这对于那些无父母、妻儿的晋商而言,他们最多只是自己客死他乡,而对那些父母双全、妻子俱有的来讲,他们的决定,使得父母、妻子在遥遥无期的等待中度过余生,有些子辈长大后远走寻父,却无功而返。在重门第的封建社会背景下,加之晋商自身发展的需要以及乡土观念的影响下,使得其婚姻观特点呈现出婚姻重“利益”、晋商妇重贞节、晋商希望归乡纳妇等特点,而晋商长期在外经商的职业要求,又使得夫妻长期分居两地。随着晋商财力的不断积累,其婚嫁观念也发生了诸多变化。这些特点在反映商人这一职业特殊性的同时,也反映了晋商妇背后的苦楚与无奈。而晋商常年在外经商,又将山西的婚姻习俗、文化带到他乡,使得两地的文化相互交流的同时,又相互吸收、融合,为己所用。因此,对清代晋商婚姻生活的研究既可以补充晋商婚姻生活的内容,又可补充晋商社会史、文化史的内容,另外,也让更多人从另一个视角看待商人家庭经商的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