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认识是解决主观与客观全部矛盾关系的关键,是主体与客体实践关系的内在要素,更是主体和客体所包含的主观和客观矛盾的表现形式。而认识和实践的关系是主体和客体关系表现在主体活动中的基本内容。毛泽东的知行观——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是毛泽东解决主体和客体问题的哲学反思,也是毛泽东“实事求是”思想的哲学体现。本文立足毛泽东实践论的知行观,通过研究毛泽东知行观的理论来源、历史形成、哲学属性等方面,以尝试进一步纠正国内外对毛泽东实践观的知识论、实用主义的两种误读。至今为止,国内外学界对毛泽东知行观的研究仍存有两个问题,颇具争议。一是国内传统“教科书”对毛泽东知行观的解读没有立足于实践辩证法之上,甚至没有超越李达的解读范围。传统“教科书”对毛泽东知行观的误读集中表现在,虽然强调认识与实践的对立统一关系,但缺少中介环节。第一,把毛泽东实践思想中的“知”做本体论思维的解读;第二,把毛泽东实践思想中的“行”误读为与实践目的不相干的,离开价值范畴的追求真理的“行”;第三,把毛泽东实践思想中的“实践”误读为形而上学的“实践”。二是国外某些经典作家对毛泽东知行观的解读没有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国外学者将毛泽东知行观的哲学属性理解为实用主义、经验主义或者唯意志论,有代表性的学者是彼得洛维奇、马尔库塞、许华茨和施拉姆等人。他们将对毛泽东的知行观的批判成是功利主义,否认毛泽东知行观是马克思主义的,甚至是具有哲学属性的。因此,破除这两种对毛泽东知行观的误读意义十分重大。为了破解上述难题,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演绎思辨法”、“理论前提考察法”等方法,自觉或不自觉地对毛泽东知行观的哲学属性提出哲学反思:解释世界的知行观与改造世界的知行观的实质区别何在?在毛泽东那里,知是谁的知?是“自在”之知,还是“自为”之知?是事实之知还是问题之知?行到底一个道德践履之行,一个理性之行,还是一个社会实践之行?“社会实践”对“道德实践”又有怎样的超越?行究竟是重复之行还是创造之行?为什么行是目的与现实的否定性同一?知与行是逻辑上的先后关系,还是现实上的对立同一关系?我们如何确定“实事”符合“是”?“是”能否推出“应当”来,以及是如何推出“应当”的?实事求是是真理的手段还是实践的手段?实事求是表达的到底是关于真理的问题,还是关于人的问题?为什么彼得洛维奇、马尔库塞等人将毛泽东知行观与实用主义联系在一起,其理论根据是什么?如何从哲学层面上将二者做根本的区分?沿着这条逻辑脉络,能够对毛泽东知行观问题做一番细致的考察,最终实现本次研究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