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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它的行为方式及其状况对整体经济的运行与发展至关重要。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是我国银行业的核心,事关金融健康、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 从产权的本质来看,商业银行不仅是金融中介组织,更是独立的法人实体。而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为符合当时特定的历史需要,四家银行采取国有独资的产权形式,充当政府财政职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它们的两大缺陷(效益低下和风险增大)暴露无疑。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在国内银行业居于垄断地位,但其获利能力和经营绩效明显低于国内其它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股份制银行虽然成立较晚、规模较小,但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经营效率远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的低效经营状况并不是因为规模大,相反并没有很好的利用自身规模优势。 国有商业银行低效益高风险并存在于收益和风险的外在化,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的收益取决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银行的经营风险表现为由国家承担责任。20年的银行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始终没有摆脱低效率和高风险胶着并存的两难境地,国有银行问题的根源在于国家垄断了国有银行的全部产权,所以,产权多元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银行面临的问题。 通过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决策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分析得出,股份制商业银行产权安排是一种产权关系明晰、各种权利界定清楚的法人制度,能产生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商业银行能较好地按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的经营原则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决策科学性,提高银行的资源配置效率,因而是一种理想的产权制度模式。 国有银行产权改革目的和合理性在于,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重建控制权结构,降低代理费用,真正改善其公司治理结构,而不是单纯的扩充自有资本金。为了保证改革的成功,应该积极准备、稳妥推进。 在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还应该发挥资本市场的约束、监督、激励功能,因此银行上市是产权改革的必然结果。但是银行经营现状与上市主要政策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或者说银行上市陷入了困境,唯一可行的解决方法是对国有银行进行分拆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