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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教师是民办教育的基石。发展好民办教育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整体进程,关系到社会的需求,也关系到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近十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地建立和办学形式多样化,为我国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打开了方便之门;国家人事制度改革尤其是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及教师资格制度的推行,为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社会转型期社会价值观念地转变为民办学校教师流动解除了思想包袱。2003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地颁布实施以来,民办学校教师流动已经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成为一种正常而普遍的现象。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法规尚未落实,特别是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地位,社会保障以及薪酬待遇等方面的权益没有实现好,使得民办学校教师产生不满;另外一方面,许多民办学校运营和管理不科学,视教师为劳动工具,以公司模式来发展民办学校,极度缺乏人文关怀的精神。这些因素导致了民办中小学教师的不合理流动。本文以A校为例,通过对这所具有民办学校典型代表性的民办中小学进行问卷调查,访谈以及对有关数据的分析,发现A学校教师流动呈现如下特点:首先,流动的主体以中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居多,其次,流动方向单一,以事业单位上线流动为主,第三,流动学科以语数英关键学科为主。这样的单一的流动使得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结构逐渐失衡,影响民办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而导致A学校教师流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通过对参与流动的教师进行了访谈,分析后得出以下结论,A校教师流动来自三大层面的影响。第一是有关教师政策法律法规不完善且未落实导致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地位没有得到认可,第二是学校管理不科学,没有满足教师的正常需求,第三是教师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念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存在加速了民办学校教师的不合理流动。综合上述分析,笔者从相对应的层面为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提供对策。首先要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地位,落实已有的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保障制度,改善民办学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其次,在外部条件得到满足的条件下,民办学校要实现科学管理,人文管理。构建科学的教师激励机制和教师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学校氛围,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好平台。第三,作为流动主体的教师也应该提高自身的素质以适应激烈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