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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第一章把芝诺、苏格拉底和惠施的逻辑思想连接在一起来讲解,论证了苏格拉底的“助产术”是一种辩证逻辑,接着就“助产术”本身的特点来说明辩证逻辑的带有消极色彩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每一件事情都可以被拆分为无穷多的具体步骤:第二个特点是每一个具体步骤的得到的结果都不是完善的,需要修正的。第二章运用符号逻辑里面出现的怪异现象(比如说模态逻辑里面的“可能世界”的语义学概念和“实质蕴含怪论”)来说明演绎逻辑的理论基础存在的困难,为辩证逻辑的存在提供了存在的合理性。第三章我们首先运用了语义预设的存在说明了演绎逻辑的语义预设和语形演绎之间不能够有矛盾和冲突,一旦这种冲突发生了,整个演绎过程就会失效,因此演绎逻辑的起点很高,并且进一步提出演绎逻辑的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和最高要求。所以当我们运用添加算子的办法来解决原来的推理所不能够解决的问题时,也会增加演绎失效的风险,因为公式和算子的增加会增加演绎过程的长度,从而也就增加了语义预设和语形演绎之间起冲突的可能性。面对着演绎逻辑失效的可能性,以苏格拉底“助产术”为代表的辩证逻辑就会以连续不停地列举出反面事实将实质蕴含句的前后件都逼迫为自己的对立面,最终得到虚拟反事实条件句,从而守住演绎逻辑的底线和可靠状态,因此辩证逻辑在虚拟反事实条件句上和演绎逻辑接壤。我们也在此论证了逻辑学的最高指导目标“真”只能够是一个形容词,一个语用学的术语,而作为“真”的对立面“假”却可以从一个形容词里面抽象出来成为一个名词和语义对象。接着我们说明了在伽达默尔的解释学里面,读者对于文本的理解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意义出现了差异的时候,语义学就对语形演绎不再是支持和辩护的状态,因此语义学就和语形演绎脱轨了,而辩证法就会抓住这种情况将演绎逻辑的前提和结论逼迫为自己的对立面。同样地在蒯因的分析哲学里面,一个语词的意义在各种具体场合的各种刺激因素的引导下而具有不同的意义,因此一个语词的意义只能够是具体的、属于语用学的,而不能够从这些具体的意义里面抽取出相同的成分来作为抽象的语义对象。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和蒯因的分析哲学都说明了语用学是辩证逻辑的天然盟友,而语义学却是辩证逻辑所要坍塌的对象。最后我们借助于语义预设的存在说明了“真”是一种由一系列的语义预设形成的语境对于一个命题的支持状态,由于我们难以用一个统一的语句来对这些语义预设进行综合和概括,那么这些语义学的内容就在各个维度上描述着语义对象的状态,由此语义学就在各个维度上坍塌为了语用学。每当我们从这些语义预设里面抽取出若干个出来当作蕴含式的前件和推理的前提,再把这个被支持的命题本身当作蕴含式的后件和推理的结论的时候,演绎逻辑——亚里士多德式的演绎逻辑就发生了。同时也必须注意,我们只有把所有的语义预设综合在一起来考虑,才能保证蕴含式的前件(推理的前提)是后件(结论)的充分条件,若是只是抽取当中的一个或几个来当作蕴含式的前件(推理的前提),那么亚里士多德式的演绎逻辑就有可能失“真”。因此亚里士多德所谓的逻辑“必然性”只是一种带有文学色彩的强调性说明,而不是真正的逻辑“必然性”。因为这样的语义抽取是有取舍和遗漏的,而且这样的情况会被以“助产术”为代表的辩证逻辑抓住进行连续不断的逼迫,把蕴含式的前后件(推理的前提和结论)逼迫为自己的对立面,得到虚拟反事实条件句,从而保证语形演绎从前提到结论之间的连接向真正的逻辑必然性回归。我们由此可以得知,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发生于关于“真”的语用学,而弗雷格的逻辑学发生于关于“真”的语义学,两者是有区别的,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弗雷格不是亚里士多德的继承者,尽管两者都有着演绎逻辑的面貌。同时我们也可以断定,发生于“真”的语用学的演绎逻辑的前后件(前提和结论)之间有着某种意义上的联系,因此不会发生逻辑怪论的现象,逻辑怪论就被关于“真”的语用学消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