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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经济合作区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新形势下的一种新发展,新事物产生后,必然会带来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并给予科学的答案。霍尔果斯中心地处中亚中心,是亚欧地区的第一个跨境经济合作区,也是迄今为止我国唯一由两国中央政府正式签署双边协议设立并共同投资建设的跨境经济合作区。目前霍尔果斯中心已进入全面建设和封关试运营阶段,跨境经济合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法律问题,如果有关法律障碍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化解,霍尔果斯中心即使形式上建立了,也很难有效地开展运营活动以实现贸易与投资便利化目标。本论文立足于霍尔果斯中心跨境经济合作的法律实践,以“协同发展”和“互利共赢”为理念,围绕现阶段霍尔果斯中心应如何营造有序的贸易与投资法律环境,探讨和研究霍尔果斯中心跨境经济合作法律问题,以期为跨境经济合作区法治建设提供了一个制度上和机制上协同发展的设计思路。具体而言,本论文在剖析了跨境经济合作区与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及次区域经济合作之间的关系,明确了霍尔果斯中心的法律界定、法律特征和法律性质,并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规范进行梳理后,针对现阶段跨境经济合作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立法协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推进立法协同的对策及建议;针对霍尔果斯中心跨境经济合作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借鉴欧盟边境区、美墨边境区以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成功经验,提出推进法律实施的具体措施。此外,结合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地缘优势,提出应当充分发挥霍尔果斯中心在构建中哈两国经贸争端解决机制以及解决边境地区经贸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以《框架协议》已确立的政治方法为基础,通过对欧盟、东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及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模式的借鉴,提出构建政治方法与仲裁方式相结合的争端解决机制;从诉讼、调解、仲裁以及法律服务的角度,对霍尔果斯中心边境贸易纠纷解决途径进行思考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