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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是北宋中期著名的政治家、史学家。在司马光的政治生涯中,人才问题是他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司马光认为:“为政之要,莫若得人”。他把“任官、信赏、必罚”这三者看作是致治之道、治国之要,屡次在新君即位时上奏。他所上陈的奏疏、《资治通鉴》的史论以及他写的文章中,论述选人、用人问题占了相当大的篇幅。司马光之所以重视用人,是因为他认为致治之道在于用人,贤能之人的德行与才能在国家治理中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并且要治理好整个国家,君主不可能也不应该事必躬亲,必须得依靠人才。同时,与其受传统儒家“人治思想”的影响、通过研究历史吸取了历史经验教训也有密切关系。本文主要从选人与用人两个方面来探讨司马光的人才思想。在选人方面,司马光认为应该任人唯贤,不应以门第、年龄、亲疏好恶为标准。具体来说,应该从德与才两个方面评判人才,德与才都非常重要,但德要先于才。并且对人才不应该求全责备,因为人都是有缺点的。提议实行荐举制和试用制来进行官员铨选。科举制度是宋朝选拔官员最主要的途径。其中,“常科”贡举最为重要,取士的数量最多。针对北宋当时的科举取士之弊,司马光提出了改革科举取士的建议,即改革考试的内容与地域不均的问题;并且提出两条与科举取士相结合的取士之策:保举之法与学校之法。目的是使科举考试能够真正全面、长期地考察士人的德行与经术。在用人方面,司马光的文章中经常论述的用人之道有:(1)君明则臣直;(2)量才任使;(3)设官分职,上下相序;(4)延访群臣,广开言路;(5)谋之在多,断之在独;(6)用人不疑,任贤勿贰;(7)久任职专;(8)以公心考察官吏,循名责实。司马光认为赏罚是用人问题中最为重要的方面。官爵、金帛、名器等都是驱策群臣的手段,可以劝善沮恶。尤其不要忽视名器劝善沮恶的功效。要做到赏罚有道很简单,就是赏罚分明,据实行赏罚。司马光家世为儒,他的人才思想正体现了传统儒家思想的“重人而轻法”,体现了传统历史学家的“英雄史观”,体现了司马光为政的务实精神,体现了司马光对德行的重视。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可以使我们更全面、清晰地了解司马光其人及其思想,对于今天的人才教育、人才选拔与运用管理可以提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