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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在纷繁复杂的斗争中,坚持贯彻实施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既从总体上把握恢复和发展生产这一中心任务,又有步骤地实行民主改革和社会改造,继续完成清除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残余的任务。而建国初期的婚姻制度改革,亦是中共推进民主改革和社会改造的一个重要方面。195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它的施行,是在土改基础上进一步肃清封建残余和建立新的社会生活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并为广大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的压迫束缚下解放出来,投入革命和生产建设事业,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为此,中共中央先后发出指示,要求各地贯彻执行。重庆地区在响应中共中央及西南局号召的同时,结合自身的历史实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宣传和贯彻婚姻法运动。贯彻婚姻法运动的开展,不仅使《婚姻法》得到了重庆地区人民的认可和接受,而且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婚姻制度和旧有家庭关系的根基,触动了旧的传统思想观念和伦理道德,在全社会逐步建立起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使中共政权得到了重庆地区人民的支持和拥护。而中共在贯彻运动中采取的各种工作方法和措施,对新时期党的各项工作也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本文在逻辑结构上由导言、正文构成。导言部分,论述了选题的缘由及研究意义,并对本论题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整理和述评,同时确定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并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一部分:建国初期重庆地区贯彻婚姻法运动的背景。本部分主要概述了重庆地区贯彻婚姻法运动之初,中共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对该运动的整体部署,并介绍建国初期重庆地区的婚姻状况及其危害、影响。第二部分:建国初期重庆地区贯彻婚姻法运动的历程。本部分主要从贯彻婚姻法运动的初始、高潮和经常贯彻三个阶段,来厘清重庆地区贯彻婚姻法运动的基本过程。第三部分:建国初期重庆地区贯彻《婚姻法》的目标与困境。本部分主要从剔除封建婚姻思想、解放生产力、促进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巩固政权等方面论述了重庆地区贯彻婚姻法运动的目标。同时从领导干部和底层群众角度出发,论述了他们在运动之初消极抵制和恐慌抵触的反应。第四部分:建国初期重庆地区贯彻婚姻法运动的举措。本部分是文章的重点及难点。这一部分从运动领导机构的建立和骨干的组训、宣传工作的部署和动员,重点实验与典型调查、群众及群众来函的接待和处理、运动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等方面论述了运动过程中具体工作方法和措施。第五部分:建国初期重庆地区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成效。本部分从人们婚姻生活的具体变化和党的各项工作的改善和推进两个层面阐述了贯彻婚姻法运动取得的成效。第六部分:建国初期重庆地区贯彻婚姻法运动的经验启示。通过前面几部分对建国初期重庆地区贯彻婚姻法运动的论述,从领导思想、干部组织和工作宣传等方面总结经验,为新时期党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借鉴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