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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而为贷款合同保驾护航的抵押权是否能顺利实现则关系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物权法》的实施有利于银行充分利用法律规则实现自身债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物权法》是一部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及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担保物权是《物权法》中的三种物权之一,与我们个人利益息息相关,与商业银行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抵押担保已成为商业银行融资最为重要的担保方式之一。所以,认真学习《物权法》对商业银行抵押权的行使,金融法律风险的防范、银行业务的健康稳健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抵押权制度的变革对商业银行的业务产生了正负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确立了担保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把农业生产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纳入抵押人范畴;增加了浮动抵押制度;创设了最高额质押制度;人保与物保并存时遵循当事人自治原则等等,有利于商业银行增强业务的开展,并有效保护金融交易安全。另一方面,抵押财产范围的扩大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管理风险;优先受偿的除外规定不利于商业银行债权的实现;浮动抵押制度不利于商业银行抵押权的实现;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对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等一系列问题给商业银行的经营又带来了挑战。所以,商业银行必须加以高度重视。针对抵押权制度的变革对商业银行相关业务产生的影响,商业银行首先要全面了解《物权法》,尤其是其中的担保物权部分。由此严格审查抵押人与抵押财产,并及时修改商业银行业务操作规章制度及合同文本,细化信贷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同时,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扩大新的利润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