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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为了在购买力不足的情况下满足人们的消费欲望,一种可行的方法便是实行分期付款买卖。这种交易方式是信用经济发达的产物,它以促进消费,刺激经济发展为宗旨,以买受人先占有、使用标的物而后支付价款为特征,它有效的消减了消费者购买力有限与消费欲望之间的矛盾,精巧的实现了生产者促进消费从而增加生产,获取最大化利益的目的。分期付款买卖以其具有的巨大优势,一经运用,就深受欢迎,因此,英、美、法、德、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都普遍采用了这一制度,并制定相关立法规范这种制度。就我国大陆而言,市场经济发展起步较晚,分期付款买卖的出现也较晚,因此,相关制度的研究比较欠缺,相关的立法也比较简单。然而,这种交易方式在中国大地上所呈现出的潜在巨大生命力促使要深入的对之进行研究,并在必要时制订专门法律规范这种制度。 为了防范分期付款买卖中的潜在风险,提高交易效率,所有权保留制度应运而生,作为一种非典型的物权担保,它和分期付款买卖紧密结合,分期付款买卖是所有权保留产生的基础,所有权保留是分期付款买卖的有效保障。二者如影随形。 本文的重点是通过分期付款来探讨所有权保留制度,分期付款是一个框架,所有权保留是其内容。本文从三个方面探讨了所有权保留在分期付款买卖中的应用。第一部分着重探讨了二者结合的内在动力在于所有权保留制度的功能和价值,并对所有权保留的含义和种类作了介绍。第二部分是本文的重点,探讨了所有权保留的性质、客体,特别是分析了所有权保留的分期付款买卖中的权利结构和权利冲突。第三部分对我国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立法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完善该制度提出了若干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