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安侦查人员运用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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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脸识别技术的运用领域在不断扩张,不仅在商业领域中得到了广泛运用,更是逐渐出现在了公安侦查领域当中,成为了侦查人员办理刑事案件的一种辅助工具,发挥出重要的作用。然而,人脸识别技术在提升办案效率,追查逃犯行踪的同时,也存在着损害公民权益的风险。人脸识别技术在运作过程中依赖着图像采集和视频监控设备、算法设计和信息数据库三大要素,其中任何一个要素没有管控好,都会对被识别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产生威胁。更为严重的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人脸识别技术一旦出错,被识别者还可能被锁定为侦查目标,导致冤假错案的产生,造成被识别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受到严重侵害。在梳理公安侦查人员运用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规制现状时,发现我国存在法律法规条文庞杂、混乱,缺乏系统化的法律规制体系,技术运用程序不规范、监管措施和救济手段不到位等问题。为了有效应对公安侦查人员运用技术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应当明确公安侦查人员运用人脸识别技术所要遵循的法律原则,加强预防性监管力度,制定有针对性的运用程序规范以及畅通被错误识别者的救济途径等,以使得公安侦查人员运用人脸识别技术所要达到的公益目的能够与个人利益保护之间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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