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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高标准农田重点建设对象。水旱交错西南丘陵区,水田的质量、耕种条件整体上优于旱地,决定了基本农田中的水田将是高标准农田重点建设对象。合理划定高标准水田建设区域、潜力分区与整治工程配套,事关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成败。 本文以重庆市浅丘平坝地貌显著的潼南区为研究区,基于ArcGis数据平台,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为基础,结合耕地质量等级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要求,研究高标准水田建设分区和整治工程配套。一方面通过分析高标准水田建设影响因子,合理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和逐级修正法对水田综合质量进行评价,划分高标准水田建设潜力区;另一方面通过分析限制性因子可改造程度,划分限制级别,并根据限制类型组合确定高标准水田主导整治工程类型区。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建立高标准水田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是进行高标准水田建设潜力分区的重要基础;自然质量状况、空间形态特征、设施配套情况和外部环境条件是高标准水田建设的四大影响因素,其中对浅丘平坝区高标准水田建设影响较大的因子有地形坡度、田坎系数、集中连片程度、灌溉保证率、路网密度和“产量-成本”指数。据此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既可对高标准水田进行建设潜力评价,也可对已入选的高标农田进行评价,实现对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进行动态监测。 (2)潼南区高标准水田建设适宜程度高,潜力大。依据高标准水田建设范围划定规则,将全域划分为重点建设区域、限制建设区域和禁止建设区域,其占比分别为66.25%、15.27%和18.48%。高标准水田建设的重点建设区域有26291.92hm2,高于全区“十二五”高标准建设任务规定的1.87×104 hm2,在未考虑高标准旱地的情况下,略低于全区3×104 hm2的建设潜力,评价不但符合现有规划,而且能为后续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有益参考。重点建设区域在全域均有分布,琼江和涪江沿岸乡镇相对集中;限制区域较少且分布较为分散,面积较大的乡镇有南部的卧佛镇、五桂镇、新胜镇和东部的上和镇;禁止建设区域以中部的桂林街道办事处和梓潼街道办事处较为集中,根据城市规划,这些区域为城市拓展区域,不宜划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面积。 (3)通过对重点建设区域的研究,潼南区高标准水田建设任务艰巨,需要进行全面整治和稍加改造的规模远高于基本具备的规模,其占比分别为42.77%、33.93%和23.30%。重点建设区域中基本具备建设条件的有6125.99hm2,主要分布在琼江沿岸的柏梓镇、太安镇、小渡镇、崇龛镇,涪江沿岸的桂林街道办事处和龙形镇;只需稍加改造的有8922.09hm2,主要分布在塘坝镇、柏梓镇、崇龛镇、小渡镇、古溪镇、双江镇和太安镇;需要全面整治的有11243.84hm2,主要分布在古溪镇、塘坝镇、柏梓镇、小渡镇、龙形镇和宝龙镇。空间分布上,稍加改造型基本农田具有环基本具备型农田分布的规律,全面整治型基本农田则分布较为分散。 (4)土地平整和灌排农田水利设施配套是潼南区高标准水田建设的重点工程。基于建设类型划分结果及限制性因子的分析,将“稍加改造”和“全面整治”的基本农田可划分为5种整治工程类型区,即土壤改良主导类型区、土地平整主导类型区、灌溉条件完善主导类型区、田间道路建设主导类型区和生态保护主导类型区,各整治类型区面积为77.74 hm2、9328.98hm2、9482.77 hm2、404.12 hm2和872.32hm2,分别占整治工程总面积的0.39%、46.26%、47.02%、2.00%和4.33%。灌排条件完善主导类型区和土地平整主导类型区所占比重最高,这与研究对象水田特点及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化、机械化的生产要求相对应,由于只考虑新建田间道路工程而未考虑维修田间道路、硬化田间道路、生产路建设,使田间道路建设主导类型区所占比重较低,土壤改良主导类型区、农田防护主导类型区分布相对分散。潼南区高标准水田建设应按照“两江沿岸—两江中间—北部和南部”的顺序合理安排高标准水田建设时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