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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会议把这个世纪难题推向风口浪尖,近年来,“全球变暖”、“雾霾”等词语活跃在公众视野中热度不减,将环境问题再一次推向公众舆论的关注焦点。为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1997年12月,缔约方在日本京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而欧美等发达国家认为单边减排会导致碳泄漏现象,减排效果下降,2007年法国针对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首次提出“碳关税”概念。受制于国际舆论压力,美国众议院于2009年6月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从2020年起拟对进口的铝、钢铁、水泥、化工等碳密集型产品征收碳关税。碳关税从拟征收国角度出发,通常以共同承担减排义务为由,而实际上则是一种“边境调节税”的概念,作为已征收国家避免单边减排产生碳泄漏的手段;而从被征收国的角度,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新型绿色贸易壁垒,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新表现形式。目前,发展中国家正在处于工业化的进程中,国内生产方式具有高能耗、高碳排放的特点,如果发达国家对非减排产品开征碳关税,必然给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带来较为严重的负面冲击。但不可否认的是,从长期角度出发,征收碳关税在全球环境保护与发展中国家产业贸易结构调整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文章建立在《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提出的2020年美国拟对高碳排放产品征收进口碳关税基础上,借助由美国普渡大学开发的GTAP(全球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基于GTAPAgg 9.0最新版数据库,分析美国对中国高碳工业品征收进口碳关税后对中国产生的影响。为避免美国征收碳关税,中国可选择国内主动征收能源碳税的策略,与美国保持同等碳排放征税强度。为更好分析各项政策对中国产生的影响,利用GTAP模型设定三种模拟情境:“美国国内征收能源碳税(S1)”、“美国国内征收能源碳税+对中国高碳工业征收碳关税(S2)”、“美国国内征收能源碳税+中国国内征收能源碳税(S3)”。模拟结果表明,从整体角度分析,情境S1、S2对中国GDP、社会福利变化存在轻微正向刺激,而情境S3对中国GDP、社会福利变化产生严重负向冲击;从个体产业角度分析,情境S2美国对中国高碳工业征收进口关税时,中国对美国高碳工业品出口大幅下降,情境S3国内征收能源碳税使得国内高碳工业、能源产业产出和出口份额下降明显,而中低碳工业、服务业、农林牧渔产业份额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升,以低碳产业上升幅度最大。在应对策略上,基于整体视角决策时,国内征收能源碳税虽然可以避免被征收碳关税,但对整个国内经济运行影响较大,面对美国征收碳关税国内益于采取被动应对的策略;而基于产业视角决策时,中国主动征收能源碳税减有助于调整国内产业和出口贸易结构,是一种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心态,有助于气候与环境问题的解决。如何进行选择,关键在于取舍,不过本文认同众多学者的观点,中国应该积极参与国际碳减排协议的谈判,顺应低碳经济发展潮流,加快发展低碳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