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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迅速发展,我国建设用地的需求急剧增加。新增加的建设用地大多数都是周边农村地区的建设用地(多为耕地),因此导致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然而,在广阔的农村,土地资源被粗放使用,宅基地资源大量闲置,造成“空心村”等现象,与此同时,急剧增长的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也需要得到满足,二者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广阔的城市就业市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使得土地对农民保障功能不再那么重要。在这样的背景下,充分开发利用被农户闲置的宅基地,推行宅基地退出就成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手段。宅基地退出一来可以解决农村大量宅基地闲置的问题,二来可以满足城镇的建设用地需求,具有研究价值。从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基本问题进行阐述,包括宅基地的定义、有关研究现状等。以目前我国开展宅基地退出的几个典型试点区为例,分析农户宅基地退出的现实状况,展开评价。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分析影响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因素。进而提出在农户宅基地退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现行法律缺乏对农村宅基地退出的相应规定,二是宅基地退出缺乏动力机制,农户的意愿不能得到充分的尊重,退出产生的增值利益分配不公等。三是对退出宅基地的农民补偿不合理,宅基地退出的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以及缺乏与宅基地退出相衔接的社会保障措施等。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破解农村宅基地退出障碍的对策。首先,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弥补法律空缺,使退出工作有法可依。其次,建立一套完整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包括鼓励农户参与退出的奖励机制,农户参与退出后的补偿机制,配套的保障机制,以及土地增值利益分配机制,采取有效促进农村宅基地退出的相应配套措施。最后,实施政府宅基地管理清单,完善宅基地退出补偿金管理,厘清政府职责。为实现宅基地退出制度的顺利实施,化解目前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低、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的难题,出台更加完善的宅基地退出法律制度提供一些思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