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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诗人林庚的格律诗论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林庚诗论中极为重要的一对概念--“自由诗”与“自然诗”的比照作为切入点,着重探讨林庚由自由诗转向格律诗的因为、依据、意义,以及林庚诗作与诗论的背离,从而为重新审视30年代“格律诗”与“自由诗”之争、以及“现代派”诗人内部分歧性提供一些参照。
诗人林庚的创作从1931年开始,作为《现代》杂志上较为活跃的一名作者,他的自由诗观及诗作体现出在中国传统诗学框架内植入象征主义资源的思路。1935年后,林庚转向格律诗写作,并以“自然诗”观念和“建行”理论为核心,对新格律诗理论进行了不懈的探索。林庚的诗学转向发端于对新诗形式的忧虑,试图通过对传统诗学资源的创造性转化,消除“自由”与“格律”观念的对立,实现新诗形式上的“再解放”。虽然他的创作成果与诗学理想存在一定程度的背离,但他对新诗发展的想象和设计仍然具有一种现代诗歌的前瞻性视野。
论文的主体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传统诗参照系中的自由诗:林庚早期诗学”,试图聚焦于1935年这个节点之前诗人林庚的创作活动和诗学思想,分析林庚以传统为“前见”,反观现代诗潮而建构的自由诗观,并探讨林庚走向格律诗学的内在动因。林庚的文化背景和知识构成以传统诗学为主,他坚持在传统诗的参照系内衡量自由诗的得失,这使他的创作风格位于“现代派”的边缘,也为他走向格律诗学埋下了伏笔。
第二部分“从‘自由诗’走向‘自然诗’:林庚诗学转向”,从1935年林庚诗学转向的起点--《诗的韵律》一文出发,结合1936-1937年围绕林庚新格律诗实验引发的诗学争论,以及林庚在此阶段创作的部分“四行诗”,审视林庚以“自然诗”概念为核心建构的格律诗观,进而试对林庚从自由诗转向格律诗的因为、依据、意义作一分析。
第三部分“‘自然诗’观念与‘格律诗’实践的龃龉”,以林庚新格律诗理论中的三个核心概念“节奏音组”、“半逗律”和“‘五四’体”为线索,解读林庚从1935年到1950年关于新诗“建行”以及“节奏”问题的诗学脉络,进而重新审视这一理论在新格律诗探索进程中的独特价值。并且提出,虽然林庚试图寻找一条综合自由诗“新感觉”与格律诗“新形式”的道路,但其实践陷入固定“言数”的窠臼,与“自然诗”理想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