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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健康生活的追求,居住环境的质量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一个问题。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的产量呈现明显上升的趋势,垃圾处理成为一大难题,垃圾场扰民事件接连发生,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成为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污染源。垃圾场引发的环境问题,既影响了社会稳定,也影响了社会公平。
2008年9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08)82号文件(颁布之日起执行)附件中“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的技术要点”提出:“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300米防护距离是否能满足城市大型垃圾处理场的卫生防护要求,本文运用环境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通过走访调查高安屯垃圾处理场周边13个居住区,研究了垃圾场的环境影响范围、环境影响因子,研究了垃圾场周边居民的防护性支出行为,调查居民针对垃圾场造成的环境污染的支付、赔偿意愿,进而论证垃圾场距离居住区的合理距离。
本文认为城市大型垃圾处理场的合理防护距离应该在5公里,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宣建设永久性居住区;应该通过征收环境税、垃圾收费等建立环境污染损害公共补偿制度,政府以行政手段介入垃圾场环境侵权损害补偿,弥补受害者损失的社会福利;卫生防护距范围内可考虑规划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绿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等;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水平,从源头减少垃圾产量。
本文在对研究内容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结论进行了讨论,为以后进一步研究工作的方向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