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脚步进入了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速度进一步加快。国际货物贸易作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纽带之一,其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然而,即使如此,货物的跨国买卖依然是一项充满风险的事业,国际货物买卖双方往往相隔万里,货物的品质、特点又千差万别,而且货物往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运输过程,其间各种确定与不确定的因素都可能造成货物的毁损或灭失,这就使得货物的风险转移问题显得很是重要了,如何划分国际货物贸易中货物的风险转移尤为双方当事人所关注。作为不确定性的风险一旦发生并产生货物的毁损或灭失,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此损失应当由谁来负担往往会产生纠纷;而且谁承担该损失又与谁对该损失享有保险利益,可以作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的主体密切相关。所以说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直接涉及到买卖双方的经济利益,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因此,各国的国内立法和相关的国际条约、惯例对此也极为重视,分别针对不同情况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如:英国1979年的《货物买卖法》(1995年修订本)、美国《统一商法典》、《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以及我国的合同法等均对风险转移问题作了相关的规定。 本文在参考大量文献的基础上,试图以比较法和利益权衡等方法对风险的基本概念、风险转移的主要问题、不同交货模式下风险转移的规则以及与风险转移相关的其它几个特殊问题予以分析探讨,重点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及我国合同法等法则中对风险转移的规定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考察和比较研究,揭示它们之间的分歧及实践中的差异,以期能比较全面认识风险转移问题,从而对改进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转移问题的处理方式能够有所裨益,减少和避免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与风险有关的纠纷的发生。 本文主要对以下问题进行了探讨: 1、风险的含义。在国际货物贸易中,所谓风险负担是指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时,其价金之危险由谁负担。 2、风险转移的时间界限,即货物损失的风险于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