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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市场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试验田,承载着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资本服务的重要任务,是中国资本市场中的重要一员。自2013年新三板市场扩张以来,新三板市场发展迅速。截至2016年底,新三板上市公司数量已突破万户。随着,新三板市场快速扩容和企业数量的增加,新三板市场无论是在市场规模还是市场的定位上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有的新三板市场企业数量庞大、质量层次不齐,从而导致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非常不对称。同时,由于我国新三板信息披露机制与其他资本市场相比起步较晚,发展时间短,因而导致上位法对于新三板信息披露规范的缺失以及现有的信息披露制度在实践中遇到诸多挑战,因此,这急需有关部门依据现有的信息披露制度的特点,制定新的信息披露规范以引导新三板信息披露的良性运作。2016年6月27日随着新三板分层制度的落实,国家对于新三板市场正式实施分级管理,基于企业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将新三板市场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其中虽然创新层企业的数量只有952家,只有基础层企业数量的1/10左右,但无论是企业的营业收入与市值还是层级内市场的流动性方面都远甚于基础层的企业。如今新三板市场的快速扩容和分层制度的实施都对现有的信息披露制度带来了冲击和挑战。不仅如此,现有的新三板信息披露制度在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例如信息披露机制执行不到位,挂牌企业在信息披露时大量出现披露的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仅以2016年为例平均每个月挂牌企业补发公告的数量高达100多份,每天补发公告就有几十份;同时还存在着从业人员合规意识不高的问题,企业董秘和信息披露负责人屡屡失职,这些不仅反映出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和合规信息披露意识的缺乏,还说明企业的高层对于信息披露工作的轻视。面对新三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一系列问题,以分层制度为视角并借鉴英美国家成熟的场外交易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具体的建议。第一,提高创新层企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将创新层企业信息披露的标准提高至创业板和主板的高度,通过"强制性披露季度报告""强制性披露持股5%股东"等相应的措施规范好创新层的企业,稳定好新三板市场的金融秩序,创新层企业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也尽到公众公司的义务,让企业高层更好地受到公众的监督,这也有利于防止因违规信息披露对投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第二,建立信息披露激励机制。通过设定合理的信息披露评级体系,对于信息披露评级优异的企业给予分层优先和税收优惠的政策,这样可以更好地发挥企业信息披露的主观能动性和减少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