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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旅游产业的迅猛发展,体育产业与旅游业交叉互动形成了民俗体育旅游产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地区经济的持续增长。民俗体育旅游是体育旅游中的一个热点,它是民俗学、体育学及旅游学相互交融而新兴的具有民俗、体育、旅游等特点的文化旅游资源。民俗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研究,对民俗体育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促进体育旅游产业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广西民俗体育旅游资源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集鲜明的民族性、独特的地域性与浓郁的原生态性于一体,对国内外游客产生了较大吸引力和感染力。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源进行合理性模式开发,在实现资源产业化的同时要保持民俗体育文化的原生态,不仅有助于广西民俗体育的传承与保护,而且有利促进广西旅游产业及区域经济的一体化。鉴于此,本研究运用文献资料法、实地调查法、访谈法、逻辑分析法等,以广西民俗体育旅游资源为研究对象,以广西宾阳炮龙节民俗活动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对宾阳炮龙节的来源传说、特征、文化意蕴以及开发与保护的思路与对策层面进行深入探讨与分析,对其发展现状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运用“前台、帷幕、后台”模式,对广西民俗体育旅游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提出新思路。调查研究认为:1.将宾阳县城文化表演作为“前台”,即民俗体育、民俗风情的商业演出,作为游客认识与了解宾阳炮龙节最初的印象,也是广西壮族地区民俗体育文化的舞台化区域与地方旅游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2.宾阳老庙、老街、宗祠等极具特色的炮龙节遗址作为“帷幕”,即通过老庙、老街、宗祠等遗址让游客认识炮龙节的历史,认清炮龙节的价值,是广西壮族地区民俗体育文化的桥梁,禁止一切的商业性开发;3.民俗风情旅游与民俗乡村游作为“后台”,即广西壮族地区民俗旅游文化的保护基地,是游客身临其境体验民俗、民风的区域,在这里会感受到原生态的民俗体育。根据研究结果分析,提出以下建议:1.树立产业化市场与文化保护意识;2.注重传承人的保护,培养专业人才;3.丰富炮龙节内容形式,拉长炮龙文化产业链;4.政府政策支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的构建;5.注重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