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将原来按照规定征收营业税的业务现在按相应的规定征收增值税,从而不再对其征收营业税。“营改增”是组成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也是进一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重要环节之一。“营改增”的内容实质是在商品、劳务流转等环节征收增值税,摒弃了按行业类别征收营业税与增值税税制格局,同时更有利于促进相关产业的深化发展,有利于避免重复征税,更有利于建立与经济转型、发展协调的税制环境。 交通运输业是改革试点的前锋,其改革成果的好坏既是对试点方案合理性和方向性的检验,也关系到全行业“营改增”的战略部署与顺利实施。文章通过对交通运输业在“营改增”后整体税负的研究,分析了“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公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等不同运输企业的影响差异;具体选择2010-2014年上市的交通运输企业作为样本,并以税收负担率(流转税负率)、政策变量、固定资产增长率、公司规模与主营业务成本的自然对数为代表变量,通过运用差分模型,得出了“营改增”使得整体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降低;并通过对铁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公路运输业税负差异现象分析,得到各个交通运输子行业的固定资产增长率、公司自身成本组成、可抵扣进项税的差异都会对其自身税负的产生影响;之后阐述了不同运输企业在“营改增”后仍然存在的征收范围不够广、税率多样化、小规模纳税人偏多等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