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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作为国家在土改时期创造的诉苦技术,是建国后公共权力对社会各个层面的一种制度化、常规化的渗透方式。2003年的信访洪峰催生了2005年的新《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汹涌的信访浪潮给国家机构的正常运作产生了巨大的压力,也在整个社会中激起了强烈的反响。学术界关于信访制度展开了剧烈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信访制度的存废上面。“信访洪峰”的现象表明,一些地方的民众权利诉求渠道、司法救济渠道不够畅通,地方政府对公民的正当权利诉求缺乏有效、完善的对话渠道和解决机制,人大的监督职能和人大代表的反映民情民意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致使很多初级阶段的矛盾未能在基层得到妥善解决,以至被不断放大和激化,最终聚集到各级信访部门,而信访机构承担了过多的本不属于他的功能,并且它也没有相应的问题解决机制,多重压力重围下,信访机构不堪重负。信访制度在运转的过程中暴露出了许多的问题,给维护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压力,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历史上的,也有文化根源上的,它们也与我国所提出的建设法制化国家的口号相违背,因此,把信访制度的改革纳入到法制化的过程中去成为了解决信访问题的当务之急。本文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和核心概念。第二章是关于信访制度的相关理论,并从法制化角度、民主政治的角度以及服务型政府理论角度对信访制度进行了分析。第三章是中国信访制度的诞生、演变过程和国外民众权利诉求机制的介绍。第四章介绍了信访制度面临的困境以及深层原因分析。第五章分析了法制和信访制度的共性和区别,探究了在法制化视角下信访制度的改革路径,最后提出了一点思考,那就是建立人大主导下的信访体系。解决信访制度的出路在于立足于我国的实际现状,在促进并完善我国法制化建设的基础上,把信访制度的完善纳入到国家的整个改革进程中来,推进信访制度的改革与创新,随着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化建设的逐步完善,让信访制度能更好的发挥它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把各方的利益诉求并入司法体系的正常轨道,促进社会和谐和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