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主创新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核心,更是我国从传统的资源消耗型经济发展方式向创新性集约型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竞争力的核心因素。由于企业是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的主体,所以要实现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必须激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必须促进企业增加R&D支出和创新产出。为了促进企业的创新,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在积极给予企业各种各样的鼓励和支持,而税收优惠就是其中的主要政策工具之一。
虽然数据显示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在不断的增强,然而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巨大差距,为了提高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政府相继颁布了《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一系列激励企业增加R&D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直到2008年将税收优惠政策写入《企业所得税法》,可见我国政府制定的R&D税收优惠政策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享受优惠的主体范围也在逐渐扩大。研究这些R&D税收优惠政策是否有效的促进了企业的R&D投入和创新产出,将有利于政府决策层制定和调整真正能够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的相关政策,有利于企业充分理解、认识、落实和运用这些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加大R&D投入力度,增强核心竞争力。
本文主要研究这些R&D税收优惠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影响,以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2008-2011年的面板数据为研究对象,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探讨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软件企业的超税负退税和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三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专利、新产品、获得的科技奖励以及经营业绩的激励效果。实证结果表明,享受了税收优惠的公司比没有享受税收优惠的公司有更多的专利、新产品和科技奖励,支持了税收优惠的积极政策效果;但两类公司在会计业绩方面没有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