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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国家的现代化是一百多年来先进中国人的梦想与不懈追求,而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则为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提供了前提。几十年来,为了找到一条实现现代化的正确途径,中国人民经历了一个艰难的探索过程,而最终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推行的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就是这艰难探索的认知成果。由于我国的国情不同,改革的性质不同,从而使我国体制转轨的方式与结果呈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这首先体现在实现体制转轨的方式上,我国实行的是与前苏联、东欧国家的“激进式改革”不同的“渐进式改革”。在这里,新旧体制不是完全对立的,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兼容的,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继承性,这些特点决定了中国新旧体制的转换必然要以双轨制作为自己的过渡。另外,体制转轨与社会转型同时并进,形成相互推动的趋势,也是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的一大特色。 无需回避 这场广泛、迅猛、深刻的社会变革在促成中国社会面貌日新月异的同时,也形成了一系列社会矛盾,这主要可分为物质利益型矛盾、干群矛盾、道德失范与冲突及不同价值规范体系的矛盾等三大类。物质利益型矛盾主要聚焦于贫富差距拉大和失业下岗两大问题;而以以权谋私、贪污贿赂为突出特点的腐败现象则成为高悬于干群关系头上一把寒光闪闪的达摩克利斯剑;思维观念发展多元化以及价值取向紊乱则是不同伦理道德、价值规范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社会矛盾各有其具体成因,但都无不与我国实行的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大背景紧密相联,它们对社会稳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无论是因利益分配不公而使部分社会成员产生的相对被剥夺感,因下岗失业而造成的低收入阶层生活压力增大,还是因腐败而造成的干群关系紧张,因价值冲突而导致的社会风气下降等等,都给转轨时期的中国社会带来了新的不稳定因素。 正确处理体制转轨期的社会矛盾,积极寻求保持社会稳定的方法、措施,是我们当前面临的最紧迫任务。要处理好社会矛盾,首先应该确立如下基本思路:(一)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二)建立一个具有高度权威的政治领导集团和政府管理机构;(三)深化改革,加快新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要处理好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还需要建立一整套有效运行的社会机制,这就是社会利益的整合机制、社会控制机制、社会监督机制以及社会保障机制。总之,要解决各种社会矛盾,我们只能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去化解、去调适,以稳定来促发展,在发展中为社会稳定创造强大的物质保障和广泛的社会基础,无疑,这才是科学的稳定观之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