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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能够起到促进国家发展,保障社会稳定的作用,关乎着一个国家整体的发展潜力。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和社会对油气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油气管道的规模也在持续扩大。根据我国《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表明,全国油气管网规模在2020年和2025年将分别达到16.9万公里和24万公里,未来几年中油气管道网络建设又将进入快速发展期。但随着油气管道普及的同时,也给社会和公众带来了更多的安全风险,由于管道输送的油气资源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一旦管道发生安全事故,就可能给国家、社会和公众带来较大的危害,而现实情况确是我国管道安全事故层出不穷,管道安全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据统计表明,中国平均每年的油气管道事故率为每千公里3次,与美国的0.5次、欧洲的0.25次相比明显过高。造成油气管道安全事故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一方面是管道自身技术问题导致的意外,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国地方政府对于油气管道的保护工作未落实到位所导致的,而地方政府无法尽到管道保护责任的主要原因则是目前针对地方政府油气管道保护责任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在全国普及油气管道的形势下,对油气管道的保护关系着公众的安全和国家的发展,而地方政府作为贯彻落实管道保护工作的承担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所探讨的地方政府油气管道保护责任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首先对地方政府在履行管道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探讨了地方政府油气管道保护责任相关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深入剖析了由地方政府承担油气管道保护责任的制度理性。最后,通过对美国油气管道保护制度的研究,在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后,提出了对我国地方政府油气管道保护责任的制度设计的建议。首先,要在顶层制度设计中对政府和企业的权责、央地政府之间的权责进行一个更合理的划分,并对管道保护法进行一定的调整,从根源上完善地方政府管道保护责任制度;其次,要加强相关配套细则和地方法规的供给;这样使得管道保护制度更有操作性;再次,要完善地方政府关于油气管道保护的相关机制,提高保护工作的效率;最后,需要对地方政府设立合理的激励制度,也就是通过正向的财政激励和反向的考核责任激励,提高地方政府对管道保护的积极性。由此,能使地方政府更充分的发挥出其在管道保护中的关键作用,提高管道保护的工作效率,从而更好的保障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