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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处分制度是近代刑法改革的产物,是对传统刑法制度的革新。作为刑罚制度的一个补充,保安处分与刑罚密切配合,为预防犯罪、保护社会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正因如此,一百多年来,特别是二战后兴起的世界刑法改革以来,保安处分逐步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中得以确立,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在我国保安处分一直受到冷遇,直到90年代中期才引起学者们的注意。但是对于应如何看待保安处分的性质、保安处分制度在我国是否应有一席之地等问题的激烈争论仍然存在。本文对这些问题以及如何建构我国的保安处分制度等问题作了一些探讨性地论述。全文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该部分通过对保安处分在当今刑法中所占的重要地位以及我国学术界对保安处分的研究现状的介绍,引出本文的论题。 第二部分,保安处分的历史沿革。该部分主要探讨了下列问题:保安处分作为一种刑法思想萌芽于古罗马时代;近代意义上的保安处分首创于德国刑法学家克莱茵;斯托斯起草的《瑞士刑法预备草案》和菲利起草的《意大利刑法草案》分别为保安处分的“二元论”和“一元论”立法奠定了基础;1930年的意大利刑法典是保安处分完备体系的代表,随之而来的是三十年代保安处分的立法高潮。另外,在保安处分的历史沿革中,国际刑法会议、国际监狱会议也对其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第三部分,保安处分的理论基础。保安处分的理论基础包括:哲学基础——实证学派的哲学观点;法哲学基础——社会连带主义和经济主义原则;刑事理论基础-社会防卫论。这些理论都直接或间接地对保安处分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四部分,保安处分制度的概述。该部分介绍了保安处分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条件、适用对象及其种类。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对保安处分的具体规定也有所不同。通过对国外保安处分制度的介绍和分析,为建立我国保安处分制度提供<WP=6>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第五部分,我国现行法上的保安处分性质措施。该部分对我国现行法上的保安措施的性质进行了分析,认为他们是具有保安处分性质的措施,并着重对劳动教养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应将其纳入保安处分体系当中。 第六部分,建立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构想。该部分在探讨建立保安处分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认为在立法上应采取二元制模式,并对其种类、适用原则、程序和种类等具体问题作了大体的设想。第七部分,结语。该部分总结全文,指出建立我国保安处分制度应当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