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目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最大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无疑仍是农民,因此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乃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2009年我国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制度)试点,标志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进入到一个崭新阶段。新农保制度作为一项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政策,其建立、推广和完善都离不开政府,尤其是处于政策主导地位的中央政府。政府在新农保制度中的责任主要包括立法责任、制度设计责任、财政责任、监督管理责任等,其中财政责任是新农保制度建设的核心和特色之所在。我国中央政府对新农保制度的财政责任主要体现在基础养老金上,具体表现为:(1)依据国家财政收支状况以及农民实际养老需求制定出合意的基础养老金水平。(2)依据中央财政与和各地方财政实力,制定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担基础养老金的办法。本文主要分析了中央政府在基础养老金方面的财政责任,研究思路是:回顾和梳理相关理论——分析现存制度存在的问题——构建实证模型并提出解决方案——引出合理的政策建议。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绪论。阐述本文研究背景和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第二章,政府参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理论。主要介绍了公共物品理论、社会正义理论、政府的公共职责理论和福利国家理论。第三章,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现状。第四章,中央政府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了中央政府对财政补贴基础养老金总量投入不足和基础养老金财政分担方式存在地区间不公平两个问题。第五章,中央政府制定合意的基础老金水平问题的实证分析。本文通过构建实证模型,试图解决第四章提出的基础养老金总量投入不足问题。实证分析测算出合意的基础养老金应按每年人均纯收入的15%为基准再加以相应调整第六章:得出主要分析结论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