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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在国家和地方财政中所占的比重较大,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招投标作为一种新的市场竞争方式,实现了社会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经济效益,是建设单位选择施工企业的主要方式。但是,我国引进招投标制度的时间并不长,还未行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再加之招投标制度本身存在漏洞,使得招投标不仅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成为一些不法企业达到其目的的手段。虽然宽甸县经济发展良好,但是建筑市场却十分混乱,部分企业缺乏诚信,招投标制度不健全,导致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违规行为屡屡发生,这不仅侵害了政府公正廉洁的形象,还损失了大量的国有资金,造成巨大经济浪费。 根据宽甸县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工作实际,本文总结了宽甸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两类:一类是现有的招投标法律、法规,招投标制度不健全;另一类是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程序受人为因素的干扰。通过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监管,推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建立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等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