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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继续释放促进我国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制度红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然而,事业单位改革滞后,尤其是其中特殊的一类——行政类事业单位,逐渐显露出性质模糊、职能混杂、缺乏规范性和有效监管等政事不分的弊端,成为行政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严重阻碍。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为行政类事业单位制定了总体方案,指明了改革方向,但研究和实践表明,改革缺乏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导致矛盾颇多、困难重重,操作路径不明朗,亟需转变改革思路。研究表明,行政类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连系点,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以大部制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框架中。大部门体制的核心内容和实质要求,是建立决策与执行适度分离基础上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的有机统一,与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具有内在耦合性,将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大部制整体考虑,成为必要和可能。大部制为解决行政类事业单位的认定分类、改革后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等问题提供了新的视野。因此,本文基于公共管理学相关理论,以大部制为研究视阈,试图提出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改革路径,以促进行政体制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文章主要论述了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以大部制为视阈研究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改革提供了价值佐证和路径选择。第二部分论述了大部制下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基础:认定分类。分别阐述了认定分类的依据和标准,认定分类的逻辑和方法,以及认定分类的具体措施。第三部分论述了大部制下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关键:组织结构改革。首先阐述几种组织运作模式的特点和实施条件。其次,在第二部分细化分类的基础上,针对每种类型、改革逻辑和具体做法,提出大部制下行政类事业单位的组织形态选择。第四部分论述了大部制下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改革保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