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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豁免是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上一个比较古老的共同原则。但是在国际民商事交往日益频繁的今天,国家与外国自然人、法人间跨国法律纠纷大量增多,一国政府在另一国法院的地位问题,具体表现为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问题,已成为当今国际法中最引人关注的问题之一。
虽然目前学术界已有不少关于国家主权豁免方面的研究,但较为系统的研究还比较少。纵观各国关于这一问题的立场,部分国家已由原先的绝对豁免论向限制豁免论转变并制定了关于国家豁免的国内法。但由于各国理论和实践的差异,在此问题上存在较大差异与分歧。《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的通过及开放签署,标志着限制豁免原则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为统一各国相关立法和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有利的法律条件,预示着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在立法方面的新发展,标志着在限制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权这个问题上,已由片面地颁布国内豁免法发展到由国际公约来调整。这无疑对国际法治及国内法治、对国家参与经济活动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笔者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入手,通过对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重点分析《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的法律框架及其评价,并探讨《公约》对我国的影响,以期对我国在签署《公约》后的立法并针对仰融案等司法实践提出自己的看法,提供一些借鉴。
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国家豁免的基本理论;第二部分为各国关于国家豁免的立法及其评价:第三部分为国家豁免的国际法依据;第四部分为我国关于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的立场及对最新实践的法律应对措施。
第一部分解释了国家豁免原则的基本理论。这一部分共分为两节:第一节是国家豁免的由来与理论依据;第二节比较分析了国家豁免理论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两种立场理论——绝对豁免主义与限制豁免主义,阐述了在限制豁免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中应用得比较广泛的适用标准以及存在的争议,并指出由绝对豁免主义向限制豁免主义转变的原因。
第二部分介绍了现阶段各国关于国家及其管辖豁免的国内立法。主要分为二节,第一节为美国关于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的立法;第二节为英国及其他国家关于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的立法。笔者在该部分主要概述了美国1976年《外国主权豁免法》、英国1972年《国家豁免法》、澳大利亚1985年《外国国家豁免法》的主要内容与特征,并对其进行了简要评价。第三部分分析了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的国际法依据。这一部分有两节,第一节介绍了《欧洲国家豁免公约》;第二节着重分析了《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包括该《公约》的立法框架、几个主要问题的说明及其评价。
第四部分探讨了我国关于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的立场与最新实践。这一部分共分为两节,第一节概括与总结了《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对我国法治的影响,并对我国的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具体设想与建议;第二节针对我国最新的司法案例,提出了完善的法律应对措施。
为了深入研究这一问题,笔者在写作中综合运用了各种研究方法。其中最主要的研究方法有历史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和归纳推理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