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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中具有饲用价值的植物群落着生的部分称为草场,是畜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草场通过植物生活机能把太阳能和无机物转化为营养价值高的牧草,可用来放牧牲畜,或用作割草场,收割牧草后饲喂牲畜。草场以其稀缺程度、生产能力和开发利用区位的第一性生产价值而具有经济属性,而草场的开发利用方式是草原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传统游牧方式下,草场的开发利用方式比较被动,受自然生态条件制约。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草场靠人的有意识的保护和必要的游牧得到改善。当商品交易关系成为各社会成员之间交往的基本准则,在经济市场化大潮的冲击下,实用的“经济理性”——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逐渐取代了牧民淳朴的“生态理性”——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解放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对物质文化需求的提高,人类还将不断对已被开发、但利用不充分的草场资源加以再开发,提高利用程度,扩大经济效益。通过增加牲畜头数,实现外延扩大再生产的粗放的经营方式,导致草场超载,出现退化沙化。鉴于此种情况的发生,经济学家日益关注草场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探析析影响草地生态系统失衡的各种因素,进而讨论如何改善牧区环境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在探索过程中,相关政策也不断完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开发的整体性、长远性和计划性不断增强。因为草原开发利用方式的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发展,更关系到民族自治地方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稳定。本文研究的重点是如何实现草场开发中的可持续。研究从草原、草场关系的界定入手,综合生态经济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相关理论,并运用实地调查、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发展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等研究方法,结合案例较为深入地探讨问题。总结了发达国家在草场开发过程中的经验,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区情对其中可供借鉴的部分进行整理。将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思想纳入内蒙古草原的开发的决策思路中,力图为相关政策的制定者及开发中的利益主体提供理论参考。内蒙古草原的开发走可持续发展必要性决定于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和内蒙古草原的开发是密不可分的内在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