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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华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公司滥用知识产权行为越来越多,表现形式出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引发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对这些滥用知识产权行为,我国发改委开出了数个巨额罚单以惩治这些公司,国务院也在2015年末发布了《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指引执法机构充分利用《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进而促进竞争和维护我国的经济稳定。知识产权制度通过赋予权利人“专有权”来保护其创新成果,以促进创新、技术进步,进而增加社会福祉。但由于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特征,加之利益的驱使,致使知识产权极易被滥用,阻碍知识和技术传播,引发国际争端不断,最终损害社会福祉。因此世界各国都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予以规制,以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因此,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本文基于知识产权的一般理论,突破反垄断法的单一视角,借鉴美国、欧盟和日本的先进立法和实践经验,遵循国际通行做法,在《TRIPS协议》的精神下,结合我国知识产权滥用的新情况,提出构建和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建议。本文主要包括五章:第一章,绪论。该章论述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章,知识产权滥用的概述。该章论述了知识产权滥用概念的界定,比较知识产权滥用和相关概念及分析其表现形式。第三章,知识产权滥用的成因、危害和规制的必要性。该章分析了知识产权滥用的产生原因及其危害,进而论述规制的必要性。第四章,境外对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制。该章比较分析美国,日本,欧盟和《TRIPs协议》等相关国际条约对知识产权滥用的立法规定,为我国该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供借鉴。第五章,我国知识产权滥用法律规制的现状。该章分析了我国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现状,指出对我国的立法不足。第六章,对我国知识产权滥用法律规制的思考。该章在对我国知识产权滥用法律规制现状的分析上,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借鉴国外的立法和实践经验,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