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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迅猛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面临重大的机遇和挑战,而刑事犯罪也呈现高发升级态势。原有“以事为中心”的警务管理理念和方式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对公安刑侦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了使公安刑侦部门切实履行好打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历史使命,文章在新公共管理理论和人力资源开发理论的指导下,力求探索构建一套有利于挖掘工作潜能,激发工作热情,帮助刑警实现自我价值,并最终实现公安刑侦部门工作目标的激励机制。
文章以北京市公安局刑警为研究对象,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警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持续使用,通过对刑警内在需求和外在工作状态的调查研究,查找分析当前刑警激励现状及以管理中存在的例如激励理念陈旧、物质激励缺乏竞争性、精神激励流于形式、工作内激励不足等问题。发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笔者运用理论研究、比较分析、实证研究的方法,学习借鉴了中外学者关于激励的理论和方法,尤其对需要型激励理论和过程型激励理论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在西方人性分析学说和马克思主义人性分析学说的指导下,对当代刑警的基本人性进行分析,提出了政治需要、经济需要和道德需要是刑警基本的需要结构,并从需要出发,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激励方法和手段,逐步构建和完善有效的刑警激励机制。
通过研究笔者认为,刑警激励机制是一个综合的激励系统,它涵盖激励原则,激励制度,激励措施,激励时机、频率、强度以及刑警组织文化和外部环境等众多因素,是各种激励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开放性系统。在健全和完善刑警激励机制中,需要遵循“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绩效至上”的激励原则;需要对刑警实施绩效管理、等级管理和科学的教育培训等激励制度;需要综合运用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内激励、榜样激励和负激励等激励措施;还需要根据刑警不同的个性特征、不同的环境场合注重激励的时机、频率、强度等细节,通过加强刑警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激励氛围。刑警激励机制不是一种独立的管理方法或手段,它贯穿于对刑警进行招募、录用、提拔、辞退的管理全过程,构建和完善这样一套刑警激励机制,有助于挖掘刑警工作潜能,提高刑警工作热情,帮助刑警在刑侦工作中自我完善与发展,最终实现公安刑侦部门的组织目标,切实履行好打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