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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正处在发展变革的关键时期,不仅要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的现代化,还要推动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现代化。实现人的现代化,一个很重要的时代课题就是如何适应社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培养造就一批批具有现代思想意识与价值观念、良好品行修养、先进文化知识武装和良好的社会参与与实践践行能力等方面素养的现代公民。公民素养水平的高低是体现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文明发展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学生作为现代公民中的特殊群体,不仅要具有一般公民的素养,还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要求。在培育学生公民素养的过程中,学校教育尤其是学校公民素养教育所发挥的作用不可或缺,能否培育出满足时代需要和社会发展要求的现代公民,确定在素质教育理念指导下清晰的学校公民素养教育目标,以及为达此目标而选择的学校公民素养教育任务是基础性条件。学校公民素养教育目标与任务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主要问题。学校公民素养教育目标是学校公民素养教育活动的规格要求和预期标准,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目标、道德品质目标、法纪素养目标、科学文化素养目标与心理素养目标等,并具有客观性与主观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社会历史性与阶级性、继承性与超越性,完整性与层次性等特点。学校公民素养教育任务是学校公民素养教育目标的体现和具体化,它主要涵盖以下内容:逐步培养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步培养学生具有爱国意识与正确的民主法制观念;逐步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素养;逐步培养学生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和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逐步培养学生自由思考和自主行动的能力;逐步培养学生良好健全的个性心理品质;逐步培养学生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对国际事务的辨别分析能力;逐步培养学生成为家庭、学校、社会和世界大家庭中合格的成员等等。再者,基于公民素养培育的长期性、阶段性、合作性与全面性等,要实现学校公民素养教育的目标与任务,提高现代公民的素养水平,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