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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在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里允许企业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以来,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逐渐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随着市场经济日趋复杂地变化,我国在2006年出台了新的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实行,进一步加快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其中明确指出企业一旦对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就禁止转回,这与旧的会计准则相比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也带来了不同的影响。新的资产减值政策看似遏制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能否真的有效遏制这种现象,成为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本文就此探讨新资产减值准则的实施效果情况。 本文主要从信息技术行业着手,首先从理论上分析资产减值准备对盈余管理产生的影响,对上市公司来说可能产生抑制作用也可能会提供新的空间。其次在理论基础上进行实证分析,本文从基于企业生命周期这个新的视角,搜集2009年-2011年信息技术行业上市公司的数据,建立多元回归模型,来分析上市公司处在不同的周期下,新资产减值准则对盈余管理所产生的影响。研究发现,新资产减值准则的实行效果不是很乐观,对信息技术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没有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处于成熟期和衰退期的上市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要高于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上市公司,说明在成熟期期间和衰退期期间,上市公司更倾向于选择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来进行盈余管理。此外,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方式没有明显地表现为从利用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手段转向到利用短期资产减值准备,上市公司的四个周期的情况表现一致。同时,我们也根据分析的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