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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正在成为一种世界性趋势,目前的中国面临着未富先老的局面。未来巨大的养老压力将使财政出现巨大赤字,政府没有能力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转制成本的问题。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我国开始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改革的目标是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支柱”构成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将在其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不论是从个人与企业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国家与社会的角度考虑,鼓励企业年金的发展都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鉴于企业年金的诸多益处,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在我国从确立到发展的时间并不长,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其发展速度稍显迟滞,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我国当前必须大力促进企业年金的发展。企业年金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其中,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发展企业年金的关键性制度,它是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重要导向,而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还存在着不统一、不明确等问题,使企业年金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因此,本文主要就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及其税收政策进行研究,为我国企业年金计划提供理论基础并对相关的税收政策提出建议。正文由六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导论。第二部分简要介绍了企业年金的理论知识,使读者能够对企业年金有一定的了解。第三部分回顾了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历史,对目前中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相对落后的状况进行了评价,旨在找出问题的根源,并且为后文“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打下铺垫。在接下来的第四部分介绍了国外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经验。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税收优惠政策是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引擎。第五部分则对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具体设计。通过分析,本文得出中国宜选择EET模式的结论。在这种模式下,既鼓励了企业发展企业年金的积极性,其税收损失又在中国政府能够承担的范围内,可以说是最佳的方案选择。最后一部分将企业年金与税式支出结合起来进行分析。要规范和促进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仅仅通过呼吁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远远不够的,而应该将其纳入税式支出的范畴进行考虑。从税式支出的定义和形式来看,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就从属于税式支出。将发展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纳入税式支出具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