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开慈善募捐,是慈善组织为了实现某一慈善目的而号召社会公众捐款捐物的行为,也是慈善组织主要的经济来源。对于如何规范慈善组织的公开慈善募捐活动以及公开慈善募捐主体资格的准入条件,每个国家都有各自不同的规定。英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颁布成文慈善法的国家,其公开慈善募捐制度历经多年演进日趋完善。在2006年英国慈善法颁布之前英国缺乏统一的慈善募捐制度,对于慈善募捐的相关规定散见于各个法案以及地方性法规中,英国地方政府的这些尝试为2006年英国慈善法统一慈善募捐制度提供了相关的制度经验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6年英国慈善法对于英国公开慈善募捐制度而言,无疑是一大进步。在这部法典中,有许多新制度登上了历史舞台,公开募捐制度就是其中的一大亮点。2006年英国慈善法对于公开募捐的具体事项作出了统一的规范以及必要的限制。随后的2011年的英国《慈善法》更是将审批颁发公开慈善募捐证书作为英国慈善委员会的一项基本职能。文章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介绍了本文的选题依据,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的理论以及现实意义。第二部分以英国公开慈善募捐制度的历史演进为切入点,分析了公开慈善募捐制度在英国产生的原因,以及各个历史阶段中各种因素对该制度发展演变所产生的影响。第三部分从基本法律关系以及监督法律关系两个角度对现行的英国公开慈善募捐制度进行法律分析,同时探究英国立法者在设计公开慈善募捐制度时的价值取向并结合第二部分的推论从文化以及制度设计两个层面总结英国现行公开慈善募捐制度趋于完善的原因。第四部分本文立足于中国公开慈善募捐现状及其当前存在的问题,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公开慈善募捐制度的设计并对其进行评价。同时,借鉴英国公开慈善募捐制度中的双重准入机制、慈善委员会监督机制、募捐税收激励机制以及力求近似原则,对中国公开慈善募捐制度进行了制度上的完善:(1)许可制与备案制相结合;(2)主体资格的从严准入;(3)完善税收激励机制;(4)建立专门性慈善监管机构;(5)健全慈善募捐的信息公开制度;(6)扩大力求近似原则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