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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危机以后,全球产业格局发生了新一轮的重大调整,世界各国均将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在此环境下,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努力掌握国际经济竞争主动权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先行区,正处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时期,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对长三角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的下发,上海、江苏、浙江也分别针对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定了重点发展领域和方向,各地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氛围日益增强,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期间,各地区联合出台了相关政策,以推动长三角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突破,但是长三角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协同发展缺乏统一的顶层设计和战略思考,也没有制定相互协调的政策,未能形成高效的协同发展模式,长三角战略性新兴产业尚未呈现出协同发展、整体突破的格局。因此研究如何构建长三角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协同发展模式以及相应的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是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研究长三角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协同发展模式与机制需要在区域协同发展的整体框架内进行。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以及区域协同发展相关理论的分析,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特征,采用区域产业分工理论、区域产业布局理论、产业价值链理论以及协同理论作为长三角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协同发展的理论基础。以此为基础,对长三角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协同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指出长三角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协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并总结归纳国外典型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模式及相关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基于产业价值链整合的长三角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模式,并从组织协调机制、利益机制、保障机制三个角度,提出相应的运行机制。同时,本文以点带面,针对长三角生物医药产业进行了实证研究,按照产业发展专业化程度,从产业价值链高、中、低端三个维度出发,设计出长三角生物医药梯度发展的产业协同发展方案。最后,基于以上理论和实证研究,从国家战略、顶层设计、推进主体、联动机制、财税政策以及共同市场等方面提出长三角各地区协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为长三角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协同发展提供了可行的实践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