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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性”作为现象学里的核心概念,对它的研究是贯穿现象学的始终的。胡塞尔在《逻辑研究》里,以现象学的方法对意识及意向性做了本质的区分,使其成为了一个具有纯粹现象学意义的概念。我们的意识是多种多样的,意识的表现形式以及它通过事物向我们呈现的方式也是不同的。现象学中的主要论题意向性作为一个通称(generic term),意向性既涵盖空虚意向和充实意向,同时也涵盖意向着对象的同一性的诸多辨识行为。在场与缺席或者说充实意向与空虚意向的哲学主题作为现象学实行分析的三个形式结构之一,是现象学哲学的原创主题。在场与缺席是充实意向和空虚意向的对象相关项。我们在空虚地意向着事物的同时,随着我们走近并看到这个事物时,就充实地意向到它,而我们对于事物的观看就是直观。对于直观本身在论文里进行了分类考察。在对范畴直观的考察中可以发现:直观需要得到充实,它也意味着对于“对象”或对象性形式等的原本把握。所以,在进行充实意向与空虚意向的关系研究时,讨论直观与其两者的关系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们更加倾向于在场,即充实的意向。因为人们普遍认为我们看到事物的时候就是在充实的意向者它的事实上,人们还常常空虚的意向着事物,事物会以其缺席的状态而被呈现给我们。这一点常被人们忽略,所以本文还重点讨论了缺席即空虚意向的表现形式及区分。同时,充实意向与空虚意向也常常混合在一起而被人们感知到,对于二者的混合和相互作用也必然涉及到。论文旨在通过对充实意向和空虚意向的关系研究来更加丰富和澄清对意识意向性概念的认识,以及充实意向与空虚意向在确立人的理性的过程中的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