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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屡屡见诸报端的刑讯逼供丑闻冲击着人们对中国人权保障的信心和对司法公正的信仰。面对这个人类司法史上的一大顽疾,如何在实践中切实推进人权保障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学界从不同角度出发,对刑讯逼供的遏制做出了各种制度上的设想,却大多停留在口号的呼喊上,或者期待整个社会环境的转变来改善刑讯逼供情况。本文则通过对刑讯逼供成因的分析,揭示了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不当对刑讯逼供发生的消极影响,从而以建立合理的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制度作为遏制刑讯逼供现象的新突破口,力图以更为经济有效的方式遏制刑讯逼供的发生。全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刑讯逼供现象的研究,包括刑讯逼供概念的限定及其受谴责性,重点落在刑讯逼供在我国的现状及现代中国仍无法除去此沉疴的原因。引用了我国法院、检察院近年来发布的相关统计数据和相关学者针对刑讯逼供做的调查报告,得出我国刑讯逼供现象仍较为严重,值得进一步研究的结论。第二部分是关于证明责任分配与刑讯逼供的关系,即说明证明责任的分配是如何影响刑讯逼供的发生的。首先阐述了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理论,这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控方承担证明责任的理论依据。重点在于阐明我国不完善的刑事证明责任分配机制对刑讯逼供的发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此处借助大量有关的社会调查数据,试图从实证角度说明研究的现实性和必要性。第三部分紧接上文阐述从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合理化角度遏制刑讯逼供的合理性、必要性依据,即刑事证明责任分配所应当综合考虑国家刑事政策的需要、诉讼合理和效率原则;且由辩方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并不违反无罪推定、沉默权制度等正当程序原则不会对被告人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根本损害。最后,通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相关立法例的研究,分析借鉴有益的制度设计,为建设我国的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制度做准备。第四部分是关于完善我国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制度的构想。一是针对特殊情况下被告人对举证有着较强优势而造成新的诉讼不公,应当明确被告人方承担证明责任的范围,主要包括严格责任案件、辩方积极主张之事实、及其具备证明优势的事实等;以及在此种情况下应当承担怎样的证明责任,及其理由。二是需要进一步完善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制度,以提升辩方诉讼能力、维持诉讼双方力量的平衡,最终实现诉讼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