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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业的不良资产问题也日益凸现。.我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存量大、比例高,而且大多集中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中,这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如何能让我国的金融市场更加稳步、健康和安全地发展已成为当今经济金融界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为了解决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我国己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但是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总体规模仍然很大。这些不良资产不仅降低了银行系统整体的抗风险能力,更是对我国金融体制的安全运行产生了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如何有效地化解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成因以及银行不良资产对我国金融系统的危害。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并不完善,融资渠道相对发达国家也比较狭窄,许多优质的项目由于资金短缺的问题而无法顺利进行。同时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特殊性,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银行在金融经济中的地位比较特殊,肩负了许多政府的职能并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我国政府一直以来比较重视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仍就缺乏低成本、高效率的处置方法,为了更加有效地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研究开发出一种高效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是我国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目前我国处置不良资产的方法主要有坏账冲销、债权重组和债转股等,在以证券化方式处置不良资产的问题上也采取了一定的尝试。本文认为,以证券化方式来解决我国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是一种高效的方法。其次,本文对什么是资产证券化做了详细地介绍。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领域中最具影响的金融创新之一。资产证券化的理论研究起源于美国,并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和深入地研究。此方法将缺乏流动性但是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安排,转化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流通的证券。资产证券化的实质是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包装成易于出售的证券,将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的立即变现,证券化表面上是以资产为支持,但实际上是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资产证券化的参与者包括发起人也就是资产原始权益人、特设机构(SPV)、投资银行、托管者、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证券化产品投资者。简单地讲,一次完整的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是:先由发起人将需要证券化的资产出售给SPV,然后由SPV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再以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资产池中所产生的现金流最后用于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在不良资产证券化中,核心的问题是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国内在不良资产证券化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证券化的可行性分析、法律和制度等方面,涉及到定价方面的理论研究较少。本文的创新之处是通过“确定性等值”概念的延伸,利用概率和微积分等数学方法推导出不良资产证券化定价区间的模型。模型的建立基础是投资者是风险规避的,即投资者的效用函数是凹性的,以及市场是无摩擦的,即不考虑投资者的交易费用和银行的发行费用。本论文定价区间模型的推导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定价思路。目前国内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较少,本文中所引用的案例是“建元2008-1重整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通过“建元2008-1重整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的分析,验证了本文中所提出的区间定价模型的可行性。最后,本文希望我国的不良资产证券化要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在美国的金融市场上,资产证券化和信用衍生产品往往是相互交错,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往往通过信用衍生产品实现信用风险转移,有时资产证券化还会将信用衍生品作为基础资产,如合成型CDO。大量的住房市场资产被金融机构进行证券化,使得与住房贷款特别是次级抵押贷款相关的证券化产品迅速发展,新的产品不断衍生,规模不断扩大,令人眼花缭乱。由于信用衍生产品有助于风险在市场中的有效分布和集中管理,在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发展到一定成熟程度时可以选择通过信用衍生产品转移风险。但是将信用衍生品作为基础资产会使资产重新组合和重新定价的次数太多,风险测算、风险控制以及定价的难度都会极大地增加,甚至无法得出正确的结果,因此我们不主张中国资产证券化创新尝试将信用衍生品作为基础资产。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市场,我国不会停止在资产证券化这条道路上的脚步,为了防患于未然我国必须要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经验教训,我国的金融创新不能过于激进。本文的定价区间模型还有很多不足,希望将来在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经验后,能够得出适用我国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从而根据本文所提出的定价区间模型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定价的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