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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既是现代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也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体系建设问题已变得越来越迫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所倡导的效率优先的发展原则极大影响了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平性,制度设计的欠缺及其配套性较差,导致了中国社会养老保险甚至社会保障中的不平等甚至歧视问题。随着老年社会的来临,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体制转换和新制度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使新的基本养老保险有失公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些矛盾更加激化,公平问题也凸现出来。社会保障作为一项独立的社会制度,应该更注重公平。而目前,多数经济学家主张,社会保障在坚持公平和效率相结合的同时,更注重效率。笔者在分析基本养老保险的性质及其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所占地位的基础上,结合凯恩斯的经济学思想,提出了社会保障,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要以“公平”为原则的经济学观点,并采用社会学和经济学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运用统计和精算原理,通过实证分析对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平问题进行了研究。笔者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与者(政府、企业和个人)为研究对象,从两个角度(负担公平和收入公平)阐述了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并分析了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探讨了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的负担公平,以及企业和企业之间的负担公平的问题,并将研究重点放在了个人之间的代际和代内负担和收入公平上。就代内养老金差距的解决方案,尽管目前还存在相当大的争议,但笔者仍坚持并提出提高女性退休年龄,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公平的论点,并参考相关统计年鉴和一些专家的精算思想,在论文的第三部分的解决方案中对提高女性退休年龄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对女性增加收入的影响等两个方面进行了精算,并对精算结果进行了分析,从而进一步证明了提高女性退休年龄可以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公平的论点。笔者希望通过对基本养老保险公平问题的研究,能够进一步改进中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公平性问题,完善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体系,确定今后中国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