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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研究采用临床流行病学、临床科研方法学及数理统计分析方法,进行临床随机对照研究,观察靳三针治疗小儿精神发育迟缓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并进行客观的疗效评价,期望进一步提高临床疗效,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方法收集2008年9月~2009年9月期间在行政院卫生署基隆医院中医科针灸门诊及复健科儿童早疗门诊治疗的,符合病例纳入标准的60例小儿精神发育迟缓患者。按1:1的比例随机分配至试验组(靳三针组)和对照组(体针组)两组,每组各30例。每周治疗3次,全疗程12周,针刺36次,观察1个疗程。采用魏式Wechsler智力量表(大于6岁使用)和学龄前儿童发展量表(CCDI)(小于6岁使用)进行智力迟缓儿童评估,并对患儿的总智商(FIQ)、语言智商(VIQ)、操作智商(PIQ)及临床症状进行评定,进行安全性检测,观察临床疗效。结果入组患者基线特征的可比性分析中,两组性别、年龄、病情程度、病例因素、治疗前总智商(FIQ)、语言智商(VIQ)、操作智商(PIQ)测试得分以及临床症状体征等经统计学分析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两组间的基线资料具有可比性。治疗一疗程后,两组的总智商(FIQ)、语言智商(VIQ)、操作智商(PIQ)均较治疗前明显升高,差异均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0.01)。组间比较,试验组三种智商平均提高14.58±3.16分、13.69±3.41分、12.16±3.63分,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靳三针治疗可以提高弱智儿童的智商水平,且效果显著。两组在改善反应迟钝、语言障碍、流涎、手足障碍、肢体软弱、抽搐方面,与治疗前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试验组在神志及行为活动症状体征的显效率、总有效率方面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在理解力差、记忆力差和多动少静方面,两组在显效率和总有效率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还不能认为试验组在此三个方面疗效高于对照组。在临床症状改善方面,试验组总有效率93.3%;对照组总有效率73.3%,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靳三针治疗小儿精神迟缓疗效值得肯定。结论综合以上临床研究结果,初步证明了采用靳三针治疗小儿精神发育迟缓,可以促进患儿的认知功能、日常生活能力和神经功能的恢复。且方便经济,疗效显著,安全可靠,值得临床进一步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