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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面临着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同时存在不足的困境。近几年多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并没有激起污染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积极性,而保险公司也因为多种原因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开发和推广缺乏动力。与此同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的逆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极为严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保险行业的风险控制能力。再加上立法的不完善,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困难重重。这些问题涉及到法律、运营和技术等方面,影响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长远发展。本文分析了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通过对比西方国家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经验,从解决环境污染责任外部不经济方面入手,以外部经济内部化为核心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建议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行强制保险与任意保险相结合的保险模式,并完善立法,建立科学的环境责任界定和损失赔偿认定的标准,同时还应划定合理的承保范围。文章的第一部门首先介绍了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并通过对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成果进行分析整理,掌握了当前国内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领域的研究动态和不足,以流程图的形式展现了全文的构架和写作流程,并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方法以及文章创新点和不足。第二部分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介绍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特征和作用,阐述了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涉及到的基本理论。文章第三部分从多个方面分析欧美和日本等几个发达国家在发展和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方面的经验,通过整理提出了我国在发展本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过程中可借鉴的经验。第四部分首先介绍了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现状,提出了影响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问题,并从多个角度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第五部分针对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