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郡县治,则天下治;郡县安,则天下安。”在传统中国,郡县是整个政权的基石和支柱。在当代中国,从国家权力架构上来看,县级政府处于国家五级行政层级的第四级,它是目前中国政治体制中具有完全制度架构的政治实体。由于乡镇政府一级没有全面的治理能力,县级政府基本上是一切公共政策的终端,同时又是民意直接反馈的开端,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从县域社会看,县级是传统与现代、城市与乡村、中心与边缘地带的“接点”部位。县域社会是否稳定,县域经济是否繁荣,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安定团结和长治久安。
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整体社会转型期,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更加开放,社会分化加速,社会异质性增强,各种利益和社会关系重新组合,一些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和新涌现的问题,开始以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的表现形式不断生发出来。县域作为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缓解城乡社会矛盾的主要缓冲地带,成为社会冲突与社会不稳定的高危地带。近年来,我国县域社会冲突日益严重,基层矛盾凸显,群体性事件呈直线上升趋势,社会稳定形势面临着巨大考验。
县域成为社会冲突高危地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政治诱因看,现阶段县域社会冲突的实质是利益冲突,作为“社会价值权威性分配”机制的政治体制难辞其咎;从经济诱因看,社会分配不公导致我国贫富差距不断扩大,而县级政府行为经济化,与民争利,则加剧了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从社会诱因看,碎片化的社会断裂往往使得社会冲突缺乏“谈判、妥协、讨价还价”的余地,在价值累加效应的催化下,酿成严重的群体性事件;从文化诱因看,县域社会冲突则可以归因于传统“闹”文化的发酵与现代社会治理文化的缺失。
本文针对我国县域社会冲突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解决县域治理危机:一是构建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诉求与纠纷解决机制;二是完善社会冲突的预防与预警机制;三是创新县域社会治理理念与机制;四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整体性治理县域社会冲突。惟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县域社会的“善治”。避免县域社会紧张因素的产生、发酵,化解县域社会冲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