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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是我国行政管理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执法能够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同时行政执法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强制性是行政执法的主要特征之一,所以行政执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社会人权的重要体现。目前从我国行政执法来看,强制性是最为突出的标志,而其合理性却存在很大的争议。问题重重,如缺乏统一的立法,界限模糊,程序不透明、不健全等现象此起彼伏,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本篇论文首先从分析中国行政执法现状分析入手,指出在中国城市发展的过程中行政执法体系已经逐渐建立和发展起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我们仍然要看到在行政执法体系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因此进行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是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其次,本文通过对长春市行政暴力执法案例的分析,指出暴力执法现象频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压力过重以及暴力抗法屡禁不止导致的。这种“暴力执法”现象反映出来的行政执法体制的缺陷主要体现在:第一城市管理理念滞后,缺乏“以人为本”的思想;第二城市管理手段软弱,缺乏法治观念;第三城市管理方式落后,缺乏创新意识。最后,本文在上述分析阐述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行政执法体系改革的基本思路。主要从立法体系、执法体系、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三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改革思路。 总之,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分析、总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措施,正确认识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对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