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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特别是城郊农民的大量土地被征用,产生了为数众多的失地农民。作为失地农民中的弱势群体--失地妇女,她们清楚的认识到一次性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只能解决一时之需,当务之急是解决就业问题。实现农村失地妇女的再就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行动,是城市化健康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本研究以连云港市x村失地妇女为调查对象,运用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法,对X村失地妇女就业现状进行调查,研究结果显示X村失地妇女的就业状况表现出以下的特点:一是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二是就业质量差,已经实现就业的失地妇女群体中,就业结构单一,近四成的失地妇女就业收入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有近四成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三是自主创业的风险较大。影响农村失地妇女的就业的因素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个人因素即农村失地妇女自身素质是影响失地妇女就业的直接原因;第二,市场因素包括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失地妇女就业的能力减弱及劳动力市场的不规范导致了农村失地妇女就业的不稳定;第三,社会文化因素使得失地妇女就业出现两难的困境;第四,政府的就业服务工作以及管理工作开展的都不是很完善,这直接加重了失地妇女就业的压力。通过对农村失地妇女就业的影响因素分析,笔者认为要通过政府、社会及个人的三方共同努力,才能帮助失地妇女改善当前的就业状况。首先,社会各方协作帮助失地妇女转变就业观念;其次,加大社会的参与力度,建立促进失地妇女就业的专业组织,科学开展针对提高失地妇女技能的培训。再次,要加大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从政策扶持和加强监管两个方面完善政府在实现失地妇女再就业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保障失地妇女的就业公平权;给予政策指导,帮助乡镇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开发新型岗位,以提高企业吸纳失地妇女就业的能力;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满足企业发展需要;二是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完善政府部门对企业发展的监管职能和完善政府部门对企业用工歧视的监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