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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国内外企业避税问题日益凸显,我国税款大量流失,给进一步加快国内经济建设形成了巨大压力。实质课税原则是国际上公认的反避税的利器,该原则自其诞生之日起至今还不足一百年,但其在反企业避税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促进了税收正义,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国家利益,因此实质课税原则在世界各国越来越受到重视。 实质课税原则是税法上一个相当具有争议性的原则,它主要主张在税法的解释和具体运用时,如果发生行为的法律形式与经济实质不一致的状况时,应该抛开法律形式的约束,根据该行为所造成的经济实质来判断是否应当纳税,以达到按照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公平课税的目的。实质课税原则体现了一种追求公平、公正、实质的法律理念。 近二十年,实质课税原则在我国反避税立法上也有所体现。我国于2008年1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2009年1月出台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贯彻了实质课税原则,对反避税条款进行了解释和细化,增强了具体措施的可操作性,基本搭起了我国反避税制度的框架。但同时,也不得不承认我国的反避税制度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尤其在它的适用范围、法律层次、一般反避税规定、纳税人权利保护等方面仍存在缺失和遗漏。本文就这些不足之处进行探讨,并通过与美国、德国、日本这些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比较研究,对我国的反避税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试图从提升反避税立法层次、完善一般反避税规定、细化反避税具体税制、提高税务行政执法质量、加大对纳税人的法律援助等方面优化我国的反避税立法。 本文除绪论和结论外,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并分析了当前学界研究的成果。 第一章讨论了实质课税原则的相关理论,对实质课税原则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对其产生根源、法律性质和法律依据进行分析。 第二章分析了我国实质课税原则的立法和实践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指出我国适用实质课税原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章比较了美国、日本、德国关于实质课税原则的反避税立法,对三国的立法进行了介绍,总结出能为我国借鉴的共同之处。 第四章结合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提出完善我国反避税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