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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了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在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下或者依据法定职权而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之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且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因其与人民生活更为紧密,直接的关系到政府机关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总体质量还不是很高,规范性文件违法越权的现象也层出不穷。因此,如何保证和提高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课题。 本文除导论和结语外,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基本理论阐释,主要阐述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概念、种类、功能、质量标准及影响因素等理论问题。本文所讨论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了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在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下或者依据法定职权而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之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且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主要可以分为创制性规范性文件、解释性规范性文件、指导性规范性文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具有多种功能,包括有效推进各级政府的行政法制工作、弥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不足、为行政管理提供具体依据、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调动和发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功能。本文从结构规范性、合法性、可操作性、实效性、科学性、发展性六个方面阐述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标准,并且从参与者因素、程序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等方面分析了规范性文件质量的影响因素。 第二部分为实证分析,主要是对样本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通过查阅2000年-2010年10年间的样本县规范性文件、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样本县的规范性文件质量在逐渐提高,但仍存在种种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现代法治观念的缺失、制定程序的民主性和公开性不足、相关的制度建设滞后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偏低。 第三部分为对策研究,本文认为,可以通过普及和增强相关主体的法治观念、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公开性和民主性、完善保证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的相关制度、加强政府公务员队伍建设这四个方面的措施来改善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规范性文件质量为切入点,通过个案研究,将对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单纯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结合起来,并用定性和定量研究来分析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分析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存在的不足,探讨质量不高的深层次原因,并据此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政策建议。但由于是个案研究,并不能全面的反映出所有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所存在的问题,且限于笔者本人的学识和经验,提出的有些建议还不够具体,这些都是有待以后进一步研究所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