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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舆论监督在司法活动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在曝光司法腐败和纠正司法不公方面更是发挥了有目共睹的作用。然而在舆论监督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很多值得注意的现象及其诸多有争议的看法也随之而产生。一方面舆论监督是公民宪法权利上的知情权、言论自由权的体现,另一方面司法公正所内涵的司法独立、审判公开是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因此,在中国现代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之中,如何弥合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种种冲突,协调好司法公正和舆论自由的关系,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设立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相关运行规则和协调机制,将二者之间的冲突控制在最小限度之内,使之处于一种动态的平衡关系之中,从而最大化的实现公民的两种宪法性权利对我国建设民主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那么该如何进一步改良与规范我国舆论与司法的关系?如何平衡这两者的冲突并将其控制在最小限度、重构与完善两者良性互动的和谐关系,进而使公民的知情权、言论自由与公正审判得到最大化的实现?笔者建议,一方面,深入贯彻实行民主政治,改善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另一方面,要明确传媒的定位,既要颁布传媒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又要确定传媒的监督原则,确定传媒监督的重点,从而提高舆论监督的总体水平,同时也要改革司法体制,司法机关也要正确应对舆论监督。对于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研究会涉及到法学、新闻传播学、伦理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当前对舆论监督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新闻传播学领域,分析舆论运行中出现的具体矛盾是其研究的侧重点。而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了舆论监督理论的含义与特点,进一步阐释司法公正理论的内涵与价值,从而说明舆论监督对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概念和性质分析。第二部分主要概述了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二者的关系。第三部分是对我国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现实剖析。第四部分主要对如何协调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的关系,从而形成二者的良性互动进行论述。